禁煙·新鮮事
昨日上午,眉山市東坡區禁煙行動辦公室(簡稱“治理辦”)工作人員正在起草一份關于禁煙的文件。文件的題目是《眉山市東坡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在全區正科職以上干部中開展禁煙自查活動的通知》,包括幾百字的文字和一份禁煙自查表。
據該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透露,接下來,該辦公室將依據自查情況,對全區正科級以上干部的禁煙行為再作“新規”:凡承諾戒煙的正科級干部,如沒有戒煙,那就請“戒了煙,再上班!”“我們已將文件呈送區領導,只等領導簽字后,自查表就會下發到每個干部手中。自查將于本周五結束。”昨日下午,東坡區有關領導簽發了自查文件。雖然自查要周五才結束,但“戒了煙,再上班”的禁煙新規已在東坡區干部中傳開,引起廣泛熱議。
自查背景
個別人偶爾還要抽一桿
針對全區干部禁煙情況,特別是正科級干部的戒煙情況,這份“戒煙新規”作了一番陳述:自6月1日全區開展禁煙活動以來,禁煙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區正科職以上干部認真貫徹執行禁煙承諾。其間,為將活動推進到底,全區正科級干部還紛紛主動作出承諾:一個月內完全戒煙!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個別干部未兌現承諾,不再履行戒煙承諾,對禁煙要求執行不嚴。“換句話說,有個別干部躲著領導偶爾抽一桿煙的現象時有發生。”針對這種情況,治理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區委主要領導指示,即日起,在全區正科職干部中開展禁煙自查活動,自查內容有七項:是否不吸煙、是否完全戒煙、“兩公”場所外是否偶爾或經常抽煙、“兩公”場所
是否偶爾或經常抽煙等。“通過發放自查表的方式展開自查,不僅可以檢驗東坡區干部是否會對區委區政府說實話,還可以檢驗東坡區干部的行政執行力到底如何。”東坡區禁煙辦有關負責人說。
如何執行
自查結束后制定具體措施
戒了煙,再上班!這條“新規”是否會出臺,是否能執行到位?如果不戒煙不上班,是否有相關處罰措施?東坡區治理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規肯定會在自查行動結束后出臺。關于
如何執行或出臺相關措施,目前尚處于待定狀態。“自查將在本周五結束,到時我們將匯總上報區領導,然后再由區領導研究決定執行細則和處罰細則。”
干部熱議
“老煙槍”擔心不能上班了
盡管“禁煙新規”還要等到自查活動結束后才出臺,但消息已在東坡區干部中傳開。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正科級干部說,自己煙齡已有十余年了,一時半會想完全戒掉,難度非常大。平時見周圍無人或在家
時,便會抽上幾根過過癮。“反正領導沒看到,也不可能打我板子。”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這位“煙客”并未完全戒了煙。“從承諾禁煙到承諾戒煙,再到這條新規,區委這回真的要動真格了!我得想個辦法把煙給戒了,否則就不能上班了。”這位正科級干部如是感嘆。
當然,有人則對新規表示異議。另一位干部表示,抽煙系個人嗜好,倡導大家不在“兩公”場所抽煙,這一點無可厚非。但如新規要求那樣,“戒了煙,再上班”,這可能也太嚴厲了。
華西都市報記者梁波文/圖
專家說法
如此做法不合適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行政學專家解志勇表示,政府倡導公務員禁煙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也是值得肯定的。不過,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上班與否與公務員抽不抽煙沒有任何關聯,因此,東坡區即將出臺的“戒了煙,再上班”的禁
煙規定,則是不合適的。“倡導公務員戒煙,不一定要依靠嚴厲的罰單來達到目的,實際上可以通過施行相關獎勵措施。”解志勇建議說,任何行政命令,一定要有法可依,否則就會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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