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上海市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小區一棟在建13層樓房27日整體倒塌后,大批業主要求退房。目前,政府部門已經對該項目開發商、建筑商、施工方、監理方等9人采取“適當控制措施”。
這是當日拍攝的事故發生現場(6月27日攝)。6月27日6時左右,上海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口一幢13層在建商品樓發生倒塌事故。新華社記者 裴鑫攝
京華時報6月29日報道 上海市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小區一棟在建13層樓房27日整體倒塌后,大批業主要求退房。截至昨天,已有數百位業主填寫了登記表。相關部門表示,樓房檢測目前仍在進行中,有最新進展和處理結果后會盡快發布。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網站及網上房地產信息顯示,“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是一家只有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公司。
目前,小區開發商、建筑商等9人被采取“適當控制措施”。
■進展
開發商等9人被控制
昨天,上海市閔行區政府新聞辦透露,上海市和閔行區有關部門正全力做好對事故現場相關建筑和管線的檢測、堆積土方卸載、航道管理、防汛墻修復等工作。今天將對樓房的結構、樁基等進行檢測,并及時分析狀況。
經查,“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是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政府有關部門已對開發商及其資金采取控制措施,業主交納的房款處于安全狀態。目前,政府部門已經對該項目開發商、建筑商、施工方、監理方等9人采取“適當控制措施”。
目前,除倒塌的“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其他在建的10幢樓均未發生傾斜、偏移、沉降等問題。以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市地質勘察研究院為主體的權威部門,正對其余的10幢樓、沿線防汛墻、周邊居民房屋、管線等進行不間斷的嚴密監控,不留隱患。
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已發出通知,從即日起對全市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普查。
上海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秘書長董經緯稱,上海對于建筑質量的管理有一整套很完整的體系,包括地質勘測、基礎設計、專業審核等過程都有嚴格的程序、規定,“關鍵是相關方面對這些規定的執行力度如何,是否執行到位”。
數百業主登記退房
上海有關部門查明,“蓮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總套數629套,已出售489套。事發后,相關部門發布了告蓮花河畔景苑購房者書,公開對外熱線咨詢電話。截至昨天17時,由信訪部門和律師團組成的工作組共接待購房者255戶。
事發后,閔行區相關部門在距“蓮花河畔景苑”不遠處的梅隴西路968號的梅隴鎮黨員服務中心張慕村分站設立了接待室。
昨天7時多,大批“蓮花河畔景苑”業主趕到接待室,他們對退款、補償或重新蓋商品房予以調換等問題,提出了各自的要求。業主擔心,現在房價漲這么厲害,如果憑原來的價格退房,無法買到同樣的房子。記者在接待室看到,“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依舊沒有露面,接待業主的是閔行區和梅隴鎮的相關信訪接待人員。
業主卞先生去年底購買了“蓮花河畔景苑”的期房,和此次倒塌的是同批出售的房屋。“雖然倒的不是我買的房子,但還是擔心會受到影響。”
據業主代表王先生透露,已有近400名業主填寫了退房登記表。小區近400名業主將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與開發商協商解決退房事宜。
現場辦公人員承諾,每一份來訪登記表都會送到相關負責人手中,經協商后會盡量考慮大多數業主的要求,并及時通知業主。閔行區政府有關部門還通過短信與信件通知所有的業主,主動通報事故情況,請他們理解和配合。
閔行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承諾將確保購房者合法利益不受損害。具體的解決方案還沒有完全形成,一方面是征求業主的意見;另一方面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等。
120戶疏散居民回家
昨天下午3時多,120戶羅陽七村小區的居民從附近賓館搬回家中。羅陽七村居委會透露,居委會通過與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在確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決定分批將120戶疏散居民安排回家。同時政府和水、電、煤氣等相關企業也將逐一到住戶家中進行檢查,確保住戶設備安全。
27日,因羅陽七村的92號至100號居民樓與倒塌樓房南北相對。考慮到居民安全,羅陽七村居委會緊急疏散了這些樓里的132戶居民,其中120戶住進由政府提供的錦江之星等三家賓館,12戶自行解決住宿,同時政府部門還發放了100元/人的安置費,用于購買生活必需品,及每日30元的就餐費。
居民吳阿姨提起27日早上的經歷仍心有余悸,她說,大樓倒塌后,她到附近鄰居家躲著,“離我實在太近了,不知道會不會影響自己的房子。”昨天下午,獲悉經過檢測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后她感到放心了。
■業主提出四點意見
昨天10時,近200名“蓮花河畔景苑”的業主形成了四條初步意見:
1.由于房屋存在質量和建筑隱患,要求立即退房;2.一周內停止銀行的還貸;
3.一周內查明并公布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人;
4.要求開發商在1個月內退還房款,支付合同上5%的違約金,賠償銀行利息,參考同地段房價補償原購房差價,支付動遷過渡安置及補償費用等。
■調查
開發商系三級資質小公司
上海市房管局網站及網上房地產信息顯示,“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有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企業資質證書尚在有效期內,但網上所顯示的公司聯系電話為空號。
據了解,開發商的資質往往與開發商的資金實力(注冊資金)、開發項目能力有直接的關系,根據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4個資質等級。三級資質意味著規模不大的開發商。事實上,相關信息顯示,梅都公司的注冊資本僅800萬元。
資料顯示,梅都公司1995年12月12日注冊,注冊地址在閔行區莘朱路968號,經營地址蓮花南路1288弄5號102室,法人代表張志琴。上海市房管局信息還顯示,梅都的企業性質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但也有購房者說:“這個樓盤是梅隴鎮政府下面的開發商共同做的項目。”
“蓮花河畔景苑”的施工方為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資料顯示,這是一家閔行區的企業,位于羅錦路171號。
其他河畔項目曾做過加固
除了“蓮花河畔景苑”外,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還開發了“羅錦新苑”和“羅錦苑”。“羅錦苑”總套數36套,已售完。“羅錦新苑”總套數289套。
“蓮花河畔景苑”的物業公司是上海迅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其主管項目也包括“羅錦”物業。針對“羅錦新苑”和“羅錦苑”的安全性,迅梅物業工作人員說,“羅錦苑”內34號、35號樓雖也靠近河畔,但于業主入住前,曾花了約100萬元“做了加固處理”。此外,與“蓮花河畔景苑”不同,“羅錦苑”內沒有地下車庫,所以業主不必驚慌。
■律師說法
房屋倒塌由誰來賠償
上海市房地產行業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上海美達律師事務所陳世福律師說,業主是否能獲得相應賠償,要看事故責任在于哪方。
陳世福說:“如果倒塌是因為設計、勘察或建造等問題導致,屬于開發商過錯,那么就要由開發商來賠償業主損失;如果倒塌是屬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那么根據購房合同中對開發商的免責條款約定,開發商僅需返還購房人已支付的房款,不需要賠償;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人為破壞導致房屋倒塌,那么人為破壞者便是直接責任人,需要對業主損失進行賠償。”
可否獲取房價上漲收益
有購房人提出,現在房價漲了這么多,按原價退不合理。對此,陳世福說,除全額返還預售時已收取的購房款、并賠償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外,開發商還應賠償業主房屋的預期收益,即自購房起至倒塌發生時的房屋升值收益。
上海金鉆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濤則持否定觀點,他認為,在現有法律體系中,“間接利益”一般得不到支持。
延期交付可否主張退房
袁濤說,購房人可要求開發商按原有規劃重新施工且保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而如果工期延誤,開發商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房,購房人可據此主張自己的權利。一般而言,如果延期交付3個月或6個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蓮花河畔景苑”的交房時間是2010年5月31日,從合理的工期推算,開發商未必能按時交房。
是否享有“不安抗辯權”
此外,購房人可依據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辯權”,即認為開發商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失去履行合同的能力,向法院主張暫停銀行還貸,要求賠償。當然,新樓盤倒塌的事件在此前并未出現過,事情較為特殊。袁濤建議,在這一特定事件中,購房人可采取的處理方式是:關注后續進展,合理維權,同時推動政府部門加強對此事的監管和處理。
小區其他業主可否退房
對于購買了“蓮花河畔景苑”小區內未倒塌住宅樓的,購房人有理由推導認為,其他樓房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袁濤說,這部分購房人可要求政府部門強化監管,檢查是否有質量問題。如果有一定的質量問題,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整改;如果檢查出有嚴重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即要求退房。
據《東方早報》《天天新報》新華社《新聞晚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