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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測試過程的穩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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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6/18 8: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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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樣品在高低溫試驗箱測試過程中的溫度應該穩定在25℃±3K(GB/T2421-1999和GB/T2422-1995中給出了溫度穩定的定義),能過以下方法達到穩定:
1、在把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里之前,先把試驗樣品放置在另一個箱子里
2、把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之后,將高低溫試驗箱箱內溫度調到25℃±3K,并保持在該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為止,不論采用何種方法,達到溫度穩定期間,其相對濕度必須在規定的試驗用的標準大氣條件的限值內,樣品在試驗箱內穩定之后,箱內的相對濕度應升到不小于95%,環境溫度為25℃±3K。
高低溫試驗箱箱內溫度應升到有關標準所規定的合適高溫值,在3H±30min之間應該達到高溫,其溫升速率應保持在標準中陰影區域的界限內,該階段的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5%,剩下15min內的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0%,在上升溫度階段,試驗樣品上可能出現凝露。 (注:出現凝露條件意味著試驗樣品表面溫度在箱內空氣露點溫度之下),溫度應保持在規定的高溫限值±2K內,直至從循環開始的12H±30min為止,本階段的初和后15min內,相對濕度應在90%-100%,其余時間相對濕度應在93%±3%,溫度可按照以下給定的兩種方法的一種降低:
方法1:溫度應在3H-6H內降到25℃±3K,在初1.5H的降溫速率應按標準繪圖所制示,在3H±15min內溫度達到25℃±3K,在初15min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0%外,其余時間的相對濕度應不小于95%。
方法2:溫度應在3H-6H內降到25℃±3K,但沒有方法1中÷1.5H的附加要求,相對濕度應不小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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