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頁 > 新聞中心 > 高低溫試驗箱的構造與條件試驗
高低溫試驗箱的構造與條件試驗 |
|
時間:2013/6/13 8:07:54 |
|
首先是求高低溫試驗箱的溫度能在25℃±3K和規定的高溫之間循環變化,且其容差和變化速率符合標準中的規定,總的溫度容差±3K是考慮到了測量的絕對誤差、溫度的緩慢變化以及工作空間內的溫度變化而確定的,但是,為了維持相對濕度在規定的容差范圍內,在任意時刻工作空間內任何兩點之間的溫度差必須維持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如果溫度差超過1K,濕度條件就達不到要求,為了維持規定的濕度,溫度短時波動必須維持在±0.5K的范圍內,工作空間的相對濕度能夠保持在標準所給定的限度以內。
高低溫試驗箱應確保箱內工作空間各點條件均勻,并且應與適當放置的溫、濕度傳感器裝置附近的條件盡可能接近,受試驗樣品不應受到來自試驗箱調節過程的熱輻射的影響,用于保持箱內濕度的水,其電阻率應不小于500歐姆,箱內凝結水應及時拍出,在純化處理前不得再使用,應采取措施保證冷凝水不會滴落在試驗樣品上,受試驗樣品的大小、性質或電氣負載不允許明顯地影響到箱內條件。
試驗樣品應在不包裝、不通電、準備使用狀態或按有關標準的其他規定放入試驗箱中,如沒有規定特定的安裝架,那么安裝架的熱傳感應盡可能低,使得實際上對所有的試驗樣品都是絕熱的,試驗箱總的溫度容差±2K或±3K是考慮到了測量的絕對誤、溫度的緩慢變化以及工作空間內的溫度變化而確定的,但是,為了維持相對濕度在規定的容差范圍內,在任意時刻工作空間內任何兩點之間的溫度差必須維持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如果溫度差超過1K,濕度條件就達不到要求,為了維持規定的濕度,溫度短時波動應維持在±0.5K。 |
|
|
|
相關新聞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