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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氣壓試驗箱標準中制定的測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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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6/11 8: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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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氣壓試驗箱復壓時,注入試驗室內的空氣應干燥、清潔、不污染試驗樣品,箱內應配有監控各種試驗條件的輔助儀表,重要的是應能滿足GJB150.2標準中規定的試驗要求。
1、貯存試驗:適用于在高海拔地區貯存或以運輸和貯存結構狀態運輸的設備;
2、預處理:使試驗樣品在低氣壓試驗箱標準中規定的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達到溫度穩定;
3、初始檢測:按標準或用戶自定技術條件規定進行;
4、試驗:使試驗樣品處理貯存和運輸結構狀態,按標準中規定的放置方式將其放在低氣壓試驗箱內,整個試驗期間低氣壓箱內的溫度保持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溫度,以不大于10kPa/min的速率將箱內壓力降到57kPa,保持此壓力不小于1H,以不大于10kPa/min的速率將箱內壓力恢復到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壓力。
快速減壓試驗:快速減壓試驗作為增壓艙內運輸的設備的補充試驗,只適用于空運貨艙突然減壓會導致其失效,而且其失效會使飛機受到損壞的被運設備,它可以與工作試驗一起動行,也可單獨進行。
試驗樣品恢復:試驗樣品取出箱外,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達到溫度穩定;
附:如果您做試驗是參照此標準,以下4點應注意:
a、檢測項目和要求;
b、試驗樣品的結構狀態;
c、若標準中規定的各試驗條件不實用時,則應另行規定;
d、要做哪一個低氣壓或哪幾個低氣壓試驗及其試驗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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