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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規程之強迫空氣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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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5/19 8: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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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的容積較大能完全滿足試驗標準要求,但試驗箱的升溫和降溫可能需要采用強迫空氣循環,這種情況下,試驗樣品應先放在具有室溫的試驗箱內,進行檢查,使試驗樣品表面上諸代表點溫度不會過分受到箱內強迫空氣循環的影響,如果試驗樣品上任一點的表面溫度,不因高低溫試驗箱內有強迫空氣循環降低5度以上,像在無強迫空氣循環試驗箱內進行的試驗一樣,則強迫空氣循環的冷卻效應就可以認為相當小,可忽略不計,如果高低溫試驗箱容積較小,不能滿足試驗要求,或按標準測得之表面溫度差超過5度時,則宜在試驗箱外進行探索性試驗:
先將試驗樣品置于放置改試驗箱的試驗室內,施加有關恕我試驗溫度扎堆定的負載條件,測量試驗樣品表面上若干有代表性的點的溫度,以給出計算規定試驗條件下表面溫度的基準點,對環境溫度的表面溫度之間的小溫差來說,只要環境溫度的變化小時就可假定溫差在不同環境溫度時是一樣的。
不同環境溫度時,高低溫試驗箱試驗樣品表面溫度之間的關系相同,如已知某環境溫度時的表面溫度,就可計算任何環境溫度時的表面溫度,這樣,當試驗樣品在室溫時的表面溫度已知時,就可擴展計算出在規定試驗條件時的表面溫度范圍。
當采標準規定的兩種試驗方法時,應詳細了解試驗樣品的情況(如溫度分布、熱極限點等),由于這一點的選擇主要是一項訓練判斷問題,所以建議優先選用無強迫空氣循環的試驗方法,對探索性試驗來說,可能需要檢驗高低溫試驗箱的性能,以便能進行一系列類似試驗(如類似元件的試驗),而對另一些情況(如對不同產品),在每次試驗前都需要對試驗箱進行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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