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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霧試驗箱的試驗操作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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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8/24 7: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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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設計的鹽霧試驗箱,應使凝聚在試驗箱頂上的液滴不落在試驗中的樣品上。不能將從試樣上滴下的溶液回收到鹽液槽中重新用于噴霧。試驗箱應裝有一個或者多個時間控制器,用于周期性的噴霧和定期的輸入壓縮空氣。確保傳送到一個或幾個噴嘴去霧化鹽溶液的壓縮空氣無油和污物,并保持壓力為69kPa~172kPa(10psi~25psi)。
注1:通過一個水洗塔或通過至少長610mm的如石棉、云母,羊毛纖維或活性氧化鋁等合適的洗滌材料,可以除去油和污物。
鹽霧試驗箱的條件:
溫度一暴露區的溫度隨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方法推薦的暴露區溫度見附錄。記錄鹽霧試驗箱關閉時的溫度,一天不少于兩次,每次至少相隔7小時(除周末和節假日之外,因此時鹽霧試驗沒有因為放置暴露試樣、重新放試樣、取出試樣或者檢查,和補充儲液槽溶液而中斷)。
注2:記錄溫度合適的方法是使用連續記錄溫度的設備或從設備外面能讀出的溫度表。在關閉試驗箱時記錄溫度,可以避免由于開箱時濕球影響引起的不可靠的低的讀數。
噴霧和鹽霧量—在暴露區內至少放置兩個干凈的鹽霧收集器,并使其不收集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溶液,或者任何別的水源。把收集器放在接近試驗樣品的位置,一個放在靠近噴嘴的地方,另一個放在遠離噴嘴的地方。確保在不少于16小時連續噴霧時,在收集器的水平面積80cm2上,每小時每個收集器收集的溶液在1.0~2.0mL之間。
注3:合適的收集器可用導管完全插入到有刻度的量筒里,且用塞子塞好的玻璃漏斗,或者定型的圓形容器。漏斗或圓形容器的直徑為100mm,面積約80c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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